第120章 出门在外,身份是自己给的!(1/2)
江晨前面的话,还属正常。
可最后这句出口,所有人都绷不住了。
【不好,我的初绷!】
【怎么还有三哥的事儿?】
【这也太抽象了吧!人不能,至少不应该!】
【我以为我已经够癫了,没想到江晨的癫狂在我之上!】
【我宇智波斑愿称你为最强!】
【好家伙,村里也来人了!】
【不管谁在发癫,我358团一定帮帮场子!】
【好家伙!你们到底在聊些什么啊!】
随着对方挂断连麦,江晨也顺势接通了下一人。
“你好,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。”
江晨率先开口。
“你好,江律师……”
对方的声音,听上去偏向御姐,年龄应该是二三十岁。
仅仅是声音,就能让人脑补出一个御姐形象。
直播间的不少观众,都不禁坐正身子。
“我有一个问题想要咨询。”
江晨淡淡一笑,点了点头。
“可以呀,什么问题。”
“我如果口头说别人死了,这个犯法么?”
闻言,江晨不禁一愣。
口头上说别人死了?
这种报复方式,还是挺小众的。
江晨很快给出了答复。
“这位女士,私下随口一句玩笑,如果没往外传播,一般只属于不妥当的玩笑,这个不违法。”
“但是只要故意捏造、向外散布这个假话,就涉嫌违法,情节重会构成犯罪!”
连麦女生“啊”了一声,有些气馁。
“不能这么说吗?”
江晨表情变得认真,随后严肃地进行科普。
“口头上说别人死了,这已经是违法行为。”
“只要故意编造虚假死讯,在多人场合口头散播、转告其他人,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。”
“处罚标准有两套,一般情节是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”
“如果情节较重,比如多次说、传播范围大、让对方家人恐慌难受,则会面临5到10日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!”
听到江晨的解释,直播间网友炸开了锅。
【我敲?连这种话都不能说?真的假的!】
【那坏了,我犯法了,我之前和前任分手,逢人就说他已经死了。】
【噗哈哈哈哈哈!看出来他伤你伤的很重了!】
【笑死我了,怎么还有这种报复方法?】
【原来这种是犯法的呀,以后我可不敢说了,万一给我拘留咋办!】
看着直播间网友的讨论,江晨不由得咂了咂嘴。
没想到,当代人对法律的了解如此之少。
看来,自已做普法直播,还是有意义的。
他换了个语气,继续开口。
“刚刚我说的,还只是一般情况,如果有更严重的情况,则是会触犯刑法!”
“比如谣言传播极广,线上线下大量人知晓,网络浏览5000次以上、转发500次以上。”
“又或者造成严重后果,当事人或家属被谣言刺激,导致精神崩溃、抑郁、自残。”
“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形,就构成《刑法》第246条,诽谤罪!”
“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!”
虽然只是一句话,但却能引来如此严重的后果。
连麦的那个女生有点沉默。
“可是……江律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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