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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章 拳击手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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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明威盯著路德,目光如炬,如同一头愤怒的公牛。

可能很多人有误解,觉得作家就应该是那种斯斯文文,怯怯弱弱,慢条斯理,说话都不敢太大声的人。

真要这么想,那可就大错特错了。

真正的大作家,100%是怪人,80%是直男,50%是硬汉,30%是烟枪,20%有各种癖好,剩下的10%是超级硬汉。

比杰森斯坦森和巨石强森硬一万倍那种。

而海明威就是属於后者,是个超级硬汉。

他从小性格倔强,三岁学钓鱼,10岁就敢开枪,12岁开始喝威士忌,14岁开始练习拳击。

中学毕业后,这老哥拒绝上大学,开始做起了报社的实习记者,开始全面接触写作。

等到1918年,也就是他19岁的时候,这老哥按捺不住內心热血,直接奔赴一战前线。

本来,他是打算衝锋陷阵的,不过因为视力不好(拳击受伤)被军队拒之门外。

可他並没放弃,转头就加入红十字会,照样加入战场。

有一次,他在给皮亚韦河前线运送补给品时,被一枚迫击炮弹击中。

儘管双腿血肉模糊,他仍凭藉惊人的意志力,將一个受伤的义大利士兵拖到安全地带后才倒下。

事后,医生从他的双腿里取出28块弹片,之后因为这硬汉表现,还拿了战爭勋章。

到了晚年,他甚至拿枪打爆了自己脑袋。

只能说,在作家这个群体中,能硬到这个程度的,確实十分罕见。

也正因为如此,儘管海明威是个作家,但却养成了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习惯。

武力虽然解决不了问题,但可以解决製造问题的人——老蒋的大师兄如是说。

说不过那就打,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较量,彻彻底底,完完全全打服为止。

当然,他之所以向路德提出这种要求,可不仅仅是因为他硬,更是因为他有脑子,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。

眾所周知,海明威14岁开始拳击,之后陆陆续续打过无数场,虽说偶尔也有被人揍得很惨的时候,但是这么多场下来,肯定要比一个欧洲老贵族强多了。

他在欧洲见过这样的老贵族,终日无所事事,不是搞女人就是搞男人,海明威从心里看不起。

要让自己听从这种墮落腐朽老贵族的指挥,那是不可能的,除非他打贏自己。

而这一场对决,他自己也一早做好了离开的准备,但是在那之前,还是要放点狠话出来。

路德这边,听到海明威向自己发出拳击邀请,其余几人一下就上来劝架。

“不要这样,我们是朋友,是兄弟!”

“是啊海明威,真没必要这样的,你的拳头应该用来对付敌人,不是我们。”

“路德是个很不错的人,不是你想的那样的......”

“你们中要是有一个人受伤,那对我们俱乐部来说,都是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。”

“你的心情我能理解,但是凡事我们总可以商量著来,不是吗”

丹尼尔这边则是劝路德,他点了点头,压低了声音对路德道:

“路德,千万不要答应那疯子!”

“疯子”路德有些好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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